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2年「臺北市創能儲能及節能補助計畫」
一、補助對象:
為台北市轄內房屋所有權人及社區管理委員會,每一申請人或每一場址僅能獲1次補助,每案補助額度不超過建置總經費49%為限
二、補助方案共計3種如下:
| 說明 |
方案A | 補助對象以社區為主,公共區域申請創能、儲能及節能項目,每案補助上限新台幣600萬元。 |
方案B | 分為住宅或社區公共區域申請創能搭配儲能項目(創能或儲能方案不得單獨申請),社區每案補助上限新台幣400萬元,住宅每案補助上限100萬元。 |
方案C | 補助對象也是社區,公共區域申請節能項目,每案補助上限新台幣200萬元。 |
三、補助期間:5月1日到7月31日開放申請,但補助經費用完即停止申請。
四、注意事項:(1) 需創能搭配儲能
(2) 設備需符合政府規範